首頁 > 法規查詢 > 國防所需及警衛、保安、保防之各項設施
一、 申請基地應面臨六公尺以上之道路。 二、 應具備完善之供水及排水系統。 三、不得影響生態資源及水土保持。
公用事業設施-有、無線電視及廣播相關設施
面積0,3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
公用事業設施-環境檢驗測定相關設施
營建剩餘土石方資源堆置場、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