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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用事業設施-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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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用事業設施-面積零點三公頃以下之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 


    一、 應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核發籌設許可證明。  
    二、申請基地應面臨八公尺以上之道路,未達八公尺之道路者,應自基地沿線單邊或雙邊均等自行開闢達八公尺以上寬度。  
    三、基地與道路臨接面長度應在八公尺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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